广西壮族自治区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012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2-07-12    浏览次数:6

  因工作发展需要,经广西人事厅和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我单位将于2012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012年公开招聘信息表。

  应聘人员需先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排前3名的进入面试程序,未达开考比例的需报自治区工信委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条件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012年公开招聘信息表》)

  4、身体健康

  5、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人报名、考试考核与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招聘过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工信委网站、广西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内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时间:2012年7月10日~2012年7月1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2012年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设在南宁市亭洪路43号(江南华联超市旁)广西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行政办公室,电话:0771-2240779。

  2、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广西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行政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3、资格审查:由广西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面试与考核

  1、笔试:应聘人员于2012年7月24日上午9:00时到广西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化学专业:化学及化学分析相关知识;会计专业:会计相关知识。笔试时间2小时,笔试成绩将于2012年7月26日在广西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工作区域内公布,笔试成绩排前3名的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7月28日到广西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参加面试。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日在广西工信委网站、广西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工作区域内公布。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1/3。

  3、考核: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程序的人选,并在广西工信委网站、广西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由单位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进行考察了解,并根据各职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

  (四)体检

  按1:1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支付。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及考核结果,经我单位站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工信委网站、广西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工作区域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成立由广西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行政办、人事、工会等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1-2240778。

  2、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由广西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西壮族自治区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1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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