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监规划〔2012〕93 号
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现状调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611号)要求,全面实现《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现对全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现状进行全面调查。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填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安监部门要如实填报调查表,确保调查的严肃性和
准确性。
二、 调查表须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电子版和纸质文件,作为编制方案和报告的依据。纸质文件报区安监局规划科技处,要求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指定邮箱,调查表中在宁夏安监局网站下载。
三、未列入调查表但已经配备的装备,请在调查表中其他栏目中详细填报。
四、调查表中所列项目截止2012年5月31日,单位人员配备情况要附当地政府编办三定方案。
五、不及时填报和误报影响装备配备工作的单位,责任自负。
联系人及电话:虎兴茂,0951-5016856
电子邮箱:nxajjgh2012@163.com
附件:调查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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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201205171130049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