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白银市人民政府组建引洮供水一期会宁北部供水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3    浏览次数:4

甘政发〔2012〕85号

白银市人民政府:

  引洮供水一期会宁北部供水工程是解决会宁县北部11个乡镇23.4万人生活及工业、农田灌溉用水问题的一项重大工程,估算总投资8.35亿元。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20号)中“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地方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负责或委托组建项目法人”的规定,省政府决定委托你市负责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人代表,具体负责引洮供水一期会宁北部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