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1日 川发改价格〔2012〕650号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发改委(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市)发改局(物价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2年7月11日降低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电〔2012〕117号)。根据《四川省道路旅客运价改革方案》(川价发〔2005〕209号)关于“燃油价格以2005年8月31日为基数,燃油价格上下浮动每超过10%(含10%),运价相应上下浮动0.005元/人·千米”的规定,决定对我省道路客运运价在现行规定运价基础上下浮0.005元/人·千米(农村道路客运除外)。
请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各地按规定的管理权限,抓紧测算票价,对外公布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