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韩城市科技局,西安、宝鸡、渭南、咸阳、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科教局:
按照我省科技工作总体安排,为了做好2013年度陕西省科技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就征集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一三年度陕西省科学研究发展计划围绕建设创新型陕西的目标,以提高我省科技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工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建立一批高水平的技术创新基地,研制开发一批高新技术及产品,提高竞争力,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为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支撑。积极有效地发挥科技计划的引导和促进作用,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和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成效。
一、本次安排征集计划项目:
1.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包括农业科技创新与攻关、工业科技攻关、社会发展科技攻关等。
2.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包括重点实验室项目;
3.陕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
4.陕西省技术转移与重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5.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
6.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计划;
7.陕西省县域重点科技项目及区域能力科技综合能力建设计划;
8.陕西省千人千社与科技扶贫计划;
9.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计划;
10.陕西省科普及科技培训计划;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可靠,能满足实施项目所需的研发条件与经费保障。在研或未结题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
(二)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韩城市科技局,西安、宝鸡、渭南、咸阳、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科教局对申报项目(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除外)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填写推荐意见,并分类汇总、排序、盖章后上报,书面申报材料报送项目受理处。所有书面材料一式六份,按项申请书、建议书及相关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要另行加装、制做其它材质封面。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由各高校和单位按照规定的申报数量限额统一报送。
(三)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直属、直管、协管单位和5家(工业)技术研究院的项目通过省科技厅院所办初审后申报;省属及中央驻陕医疗单位申报的医药卫生研究项目全部通过省卫生厅初审;省属及中央驻陕高校除医药卫生之外项目通过省教育厅申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项目通过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申报。
(四)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韩城市科技局,西安、宝鸡、渭南、咸阳、榆林高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科教局要根据2013年各计划的年度申报指南,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一是要继续做好2012年之前下达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二是要合理安排国家和省上申报项目的部署和配套;三是要严格把关,突出重点,按照各类计划申报限额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
三、2013年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实行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限项申报,具体限额另行通知。
四、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12年11月20—12月7日(节假日除外)。不受理个人报送和逾期报送的申请项目。
本通知及相关科技计划申报指南、“《学科代码表》及有关申请表格等,请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sninfo.gov.cn)查询、下载。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厅发展计划处联系。
联系人:叶正勇 联系电话:029—85524052转13
项目受理地点:西安市丈八五路十号陕西省科技统筹中心科技服务大厅项目受理处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