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渭河综合整治工程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6    浏览次数:5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今年是渭河综合整治工程的攻坚年。为确保年度既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省政府同意,定于近期对渭河综合整治工程进展情况组织一次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专项督查拟在2012年7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由省政府督查室届时通知,原则上每个市(区)安排1个工作日。

  二、督查内容

  (一)渭河综合整治工程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二)工程质量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三)各地渭河综合整治工程组织领导情况;

  (四)堤段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渭河综合整治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督查形式

  拟由省政府督查专员张祖培同志带队,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政府督查室抽调人员,以省政府办公厅督查组名义,赴沿渭各地,采取听汇报、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督查。

  四、具体要求

  (一)沿渭各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配合。

  (二)专项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将有关情况汇总报省政府,并抄报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分别确定1名处级干部参与督查;沿渭市(区)各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协调工作,并请将督查人员和联络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29日前反馈省政府督查室。

  (四)各市(区)可视情况安排市政府(管委会)督查室参与专项督查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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