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今年是渭河综合整治工程的攻坚年。为确保年度既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经省政府同意,定于近期对渭河综合整治工程进展情况组织一次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专项督查拟在2012年7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由省政府督查室届时通知,原则上每个市(区)安排1个工作日。
二、督查内容
(一)渭河综合整治工程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
(二)工程质量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三)各地渭河综合整治工程组织领导情况;
(四)堤段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五)渭河综合整治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督查形式
拟由省政府督查专员张祖培同志带队,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政府督查室抽调人员,以省政府办公厅督查组名义,赴沿渭各地,采取听汇报、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督查。
四、具体要求
(一)沿渭各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配合。
(二)专项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将有关情况汇总报省政府,并抄报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分别确定1名处级干部参与督查;沿渭市(区)各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协调工作,并请将督查人员和联络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29日前反馈省政府督查室。
(四)各市(区)可视情况安排市政府(管委会)督查室参与专项督查工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