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发布

发布日期:2012-07-16    浏览次数:4

  7月12日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推进10大体系建设,抓好9项重点建设任务。

  规划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增强监管能力,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进法规标准、监测评估、检验检测、过程控制、进出口食品监管、应急管理、协调机制、科技支撑、食品安全诚信、宣教培训等10大体系建设,并针对其中的薄弱环节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和互联互通信息平台等9项重点建设任务。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若干重要建设目标,如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全面完成装备配备的标准化建设;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处置能力大幅度增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得到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监测点由344个扩大到2870个,监测样本量从12.4万个/年扩大到287万个/年;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由312个扩大到3120个;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全面建立等。(摘自2012年7月13日《 人民日报 》第4版  记者富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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