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7日 川发改价格〔2012〕606号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局:
你们《关于核定什邡市安顺汽车客运站运输有限公司收费项目及费率标准的请示》(德市发改价管〔2012〕19号)收悉。该站经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定站级标准为一级(川运函〔2012〕153号)。根据《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川发改价格〔2011〕1763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什邡市安顺汽车客运站运输有限公司收费项目及费率标准如下(见附件)。
从2012年7月10日起执行。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