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我省水利改革发展,促进水利事业跨越发展,同时为西北地区水利改革积累经验,2011年水利部将我省列为全国加快水利改革4个试点省之一。日前,水利部、甘肃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了《甘肃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方案》的批复实施,标志着我省水利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水利部的要求,我省水利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改革,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性质和类别,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核心,确定不同的项目法人组建模式。在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及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等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以县(市、区)为单元组建事业性质的水利建设管理站作为项目法人机构,参照国家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集中建设管理。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体系,省、市、县均建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机构,形成三级联动的质量监督网络。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公开制度,健全水利建设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快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在国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落实公益性“两费”(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巩固改革成果,加强内部改革,提高管理效率;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方面,合理划分工程类型,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管护主体、明确安全责任、落实管护经费。
二是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基层水利服务水平。按照“服务全覆盖、形式多样化”的原则,在各乡镇、各流域设置基层水利站,明确其公益性职能,定岗定编,落实经费;设置事业单位性质的抗旱防汛服务队,提供专业化的水利服务;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组建,扶持农民用水者协会能力建设。
三是全面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改革和城市水价改革,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兼顾效率和公平,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差别水价机制,促进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和高效用水。
据了解,我省水利改革试点工作分3个阶段。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为前期阶段,主要是成立工作机构和编制试点方案。2012年7月至2014年12月为推进阶段,主要完成三项改革任务。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为总结验收阶段,对改革成果验收。(甘肃日报 记者宋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