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颁发
华宁县祥磷制品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厅受理了华宁县祥磷制品厂关于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组织专家评审及审查,该单位符合许可条件,我厅决定给予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Y5304240063)。
该公司经营设施地址位于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华宁县工业园区盘溪磷化工片区,核准经营危险废物为黄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泥磷;核准经营规模为6000t/a;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处置、利用;许可证有效期自2012年7月11日起至2017年7月11日止。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