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近日向社会公布,从6月1日起,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资格可适当放宽条件。
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资格可适当放宽的条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合格不作为否决条件。二是所学专业与现从事岗位工作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除可破格申报评审外,达到相应资格评审的业绩条件者还可以正常申报评审。正常申报高级职称时,专业工作的总年限比全省统一规定的年限延长3年,申报中级职称延长2年,申报初级职称延长1年。三是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单位所在地域、从事专业工作性质,可对应享受我省对矿山、森林、井下、野外等艰苦条件,企业、县属及以下基层单位和少数民族自治州(县)规定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业绩条件、评审小范围有效资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甘肃日报 记者卢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