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2年度 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8    浏览次数:2

新经信推进〔2012〕216号

关于推荐2012年度 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信息化主管部门,自治区各行办:

  为进一步推进“两化”融合示范工程,继续扩大示范覆盖面,促进我区企业信息化建设,我委决定开展2012年“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被推荐企业在当地或行业中具有较好的市场成长性和竞争力,且信息化应用业已成熟并具一定规模;

  (二)在当地或行业中具有较好典型引路和示范作用。

  二、主要应用范围

  (一)在计算机辅助设计、辅助制造等方面信息技术的应用;

  (二)在生产过程控制环节的信息技术应用;

  (三)在企业经营、管理及商务等方面的信息技术应用;

  (四)数控设备及数字化生产线的引进、消化和应用;

  (五)信息技术和传统产业技术相结合的集成创新,实现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三、推荐和报送

  (一)申报试点示范企业以自愿为原则。由各地、州(市)推荐3到5家左右企业,各行办推荐4到6家左右企业。

  (二)各单位务于2012年5月15日前将汇总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报送我委信息化推进处。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企业基本概况;

  (二)企业信息技术应用的基本状况及重点应用系统介绍;

  (三)企业在“两化”融合工作方面的下一步发展思路和重点目标。

  五、后续工作安排

  (一)由我委信息化推进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评估,并遴选、确定60家企业为2012年度“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二)我委对列为自治区“两化”融合示范的企业将予以重点支持;

  (三)2012年,我委将重点对自治区“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主管领导及技术负责人举办3—6期“两化”融合培训班。

  联 系 人:曹 雷

  联系电话:0991—4595783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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