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环人劳发〔2012〕15号
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环境保护
工程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厅各直属单位、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省环境科学学会: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环保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厅工作计划,现将环保工程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在环保系统从事环境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股份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申报工程师条件:环保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环境专业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专科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15年,担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2011]289号)文件要求的,可申报工程师。
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云龙社发[2011]249号)文件执行。
三、评审材料
申报评审工程师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2012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一份(报送电子版);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须贴近期小一寸照片。填写此表中业务自传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写明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运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五)助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4年以上(硕士3年);
(七)培训(进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九)论文2篇(指定其中一篇为主论文);
(十)学术水平、获奖情况等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各一份;
(十一)各委办厅局所属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主管单位《委托评审函》。
四、评审时间
环保工程系列中级评委会定于8月中旬评审,报送材料时间为8月2日至10日。
五、申报评审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书,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如已经评审通过,一律取消任职资格。申报人必须在资格评审表“自我鉴定”栏中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供信息、证件不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负责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签章及申报评审工作;人事档案在本单位的由单位审核签章申报评审。
(三)各级主管部门需审核各种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无主管部门的需提供原件审验。
(四)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和《委托评审函》外,其他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将《云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附件1)贴于申报材料袋封面。
(五)各有关单位请在规定时限内将评审材料报送到省环保厅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与省环保厅人事处联系。
(六)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在http://www.7c.gov.cnhttp://www.7c.gov.cn/color/DisplayPages/ContentList_693.aspx下载。
(七)受理材料地址:广福路广福商业中心A9栋云南省环境保护厅603室。
联系人:张艳红
联系电话:0871-4145234
附件:1.送评材料一览表
2.《2012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3.《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服务办法(试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