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有关单位及企业法律顾问:
根据《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暨执业资格人员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
(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全省范围内所有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人员。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3年8月5日9:00-17:00;
2、地点:云南省党政干部培训中心(昆明市工人新村安康路82号)。
总机:0871-64162666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100元整(含午餐)
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人员注册
2013年前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人员均要参加本次培训,培训后方能进行注册。有关注册工作的要求如下:
1、所有人员须填写“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登记表”,并于8月5日上午带至培训会上。
2、携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联系人:杨易 0871-63513046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