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出台《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发布日期:2012-07-25    浏览次数:2

  记者20日从监察部获悉,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期联合出台《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加强监察机关与税务机关在查处税收违法违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专门建立了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

  据介绍,随着形势的发展,税收工作面临更加繁重的任务,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规范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工作的规章,进一步严肃税收纪律,及时有效地查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紧贴税收工作实际,规定了15类37种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

  三部门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机关要确保《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共同做好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要认真研究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改进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据了解,《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将于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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