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申明

发布日期:2012-07-24    浏览次数:1

各州、市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省属高等院校,各行业协会:

  近日来,少数不法分子假借会计处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名誉到处招摇撞骗,推销各种书籍;要求各单位组织不规范的继续教育培训,从中牟取非法收入。为了阻止损害会计处名誉的侵权行为,澄清视听,特作如下申明:

  一、会计处所有书籍征订,都通过正常渠道发文件、通知的方式进行征订。如无正式文件,请各地、各部门一概不予理睬并报110处理。

  二、以会计处个人名誉(包括以赵学源处长名誉)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组织继续教育培训、征订书籍的,一概不认。如单位自行征订的,责任由单位自负。

  三、请各地、各部门接到此类电话要求后,不要上当受骗,以免给你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请与财政厅会计处联系(联系电话:0871—3636765),共同打击不法分子。

  特此申明

  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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