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保障市场蔬菜供给,既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工程之一,也是农业厅核心职能之一,因此,2012年以来,农业厅在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为主线,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努力保障蔬菜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
一是通报表彰了2011年自治区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活动的3个先进地(州)、15个先进县(市)、50名先进个人,努力在全疆形成积极发展设施农业,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二是根据产业发展新形势,修订了2012年自治区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年考核打分表,包括地(州、市)和县(市)二类考核打分表,对部分考核指标进行了调整,指导各地明确2012年各项工作重点。三是组织召开了自治区设施农业暨特色农业工作会议,对2012年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对基层干部及农技人员开展了专业技术培训。四是制定了支持设施农业育苗中心建设、老旧温室技术改造、重大技术攻关与生产技术推广、设施蔬菜标准园建设的《2012年自治区财政支持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相关单位申报项目。五是组织各地积极推进自治区设施农业统计分析管理平台建设,开展温室基础信息与生产动态信息采集工作。六是深入南北疆检查各地设施农业质量效益年活动开展情况,督促各地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落实,并就有关问题对重点地州进行了专题调研,寻求对策。
通过全方位开展工作,我区设施农业发展成效明显。据统计,截止5月初,地方设施农业生产面积达到53.34万亩,比上年同期增加2.46万亩,增幅4.83%;共生产各类设施农产品86.67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7.32万吨,增幅9.23%。地产反季节蔬菜供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对保障全疆蔬菜价格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设施农业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资金紧缺成为制约设施农业新建和老旧温室改造的重要因素;农技人员严重短缺,技术培训与服务严重滞后;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对设施农业发展存在很大影响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努力化解设施农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扎实做好“菜篮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