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企业产品标准登记备案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31    浏览次数:1

各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韩城市质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陕政发〔2011〕8号)和《西部标准化强省建设工作方案》(陕质监标〔2011〕4号),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业产品标准登记备案工作,促进全省标准化基础数据库建设,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省开展企业产品标准登记备案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市质监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韩城市质监局、各县(市、区)质监局。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企业产品标准登记备案工作情况和《陕西省企业产品标准登记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填报上传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辖区内所有生产型企业执行标准的登记备案情况,检查登记备案数量,查看登记备案记录;

  (二)查看《系统》登记备案信息的数量与实际办理数量的一致性,信息填报的及时性;

  (三)随机抽查生产企业,检查企业产品标准登记备案情况;

  (四)查看企业产品标准采标备案办理数量,《系统》中的企业采标信息的准确性。

  三、检查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汇报。8月1日—8月31日,各被检查单位要对企业产品标准登记备案工作进行一次自查,查缺补漏,写出自查报告,县(市、区)局向市局汇报,市局集中后向省局汇报。

  第二阶段:省局检查。9月1日—10月31日,省局将对各被检查单位进行随机检查,采取查看《系统》数据、登记备案资料、实地走访企业等形式,了解登记备案工作实际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通报。对此次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查工作。企业产品标准登记备案是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也是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基础。完整有效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能够准确反映一个地区的标准化水平和整体质量水平,关系到全省企业产品标准数据库的建设。这次检查活动也是质监系统体制变化后,省局组织的一次重要的专项检查。因此,各被检查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人力,认真开展自查工作,使辖区内所有生产型企业的执行标准该登记的登记,该备案的备案,并及时填报上传,使我省企业产品标准数据库能够尽快建立完善。

  (二)加强管理,切实提高登记备案工作水平。此次检查不需汇报,只查看实际工作情况。各被检查单位要配合省局做好检查工作,认真对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整改。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加强企业产品标准登记备案工作,切实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为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建设西部标准化强省奠定坚实的基础。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7月27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