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05    浏览次数:1
    



各设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处),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省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专利奖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省专利奖评选办法”),现就2016年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专利奖(以下简称“省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为列入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单位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以及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省直有关部门重点培育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纸件材料:
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专利奖申报书
  (二)电子材料
登陆河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省专利奖申报管理系统”专栏填报电子材料,并提交如下附件材料(电子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申报项目经济效益状况表、项目共有专利权人声明扫描件;
2.对形成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起到重要作用的,需提供标准管理部门批准发布施行的标准文本有关页面扫描件;
3.专利奖申报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亦可提交纸件)。
专利登记簿副本须提前20天申办,“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可递交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联系电话:85898108,通信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33号情报院2楼 050011)办理。
4.申报项目简介(Word文档);
5.评选办公室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名称变更类证明);
2016年4月25日前,申报单位要完成电子材料录入提交,各推荐单位要将审核后的申报书纸件及申报项目汇总表报送我局协调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名额分配
  “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事)业培育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各设区市负责组织推荐,推荐数不超过本市省优势企事业培育单位数量的1/6。
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重点培育单位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项,定州、辛集市不超过1项。
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项目数不超过1项(申报计划实行单列,通过设区市推荐申报)。
四、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按照“省专利奖评选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省专利奖的组织申报、材料审核及筛选推荐工作。在确保项目申报质量的基础上,要优先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专利项目。对省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联 系 人:刘盛国        
  联系电话:0311-85692807
  电子邮箱:hbipoL@126.com
  地址及邮编:石家庄市裕华区富强大街92号  050021

  附件:1.河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专利奖申报书
         2.2016年省专利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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