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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7    浏览次数: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农(牧)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2009年教育部、农业部、商务部开始联合推动农产品直供高校食堂的“农校对接”工作,并举办了两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有效推动了各地“农校对接”工作的开展。随着“农校对接”电子商务平台的建立并进入试运行阶段,为“农校对接”在线交易提供安全保障、物流配送、金融支撑等一系列服务支持,势必对“农校对接”工作的深入开展产生进一步的促进作用。为继续深入推进“农校对接”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7月27—29日,7月26日报到。

  地点:陕西省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陕西省西安市会展路1号)。

  二、参会人员

  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农业厅(局、委、办)、供销合作社有关领导。

  2.各省(区、市)学校后勤行业组织领导。

  3.高等学校后勤及伙食工作有关领导。

  4.高校餐饮服务企业负责同志。

  5.农产品批发市场、有关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负责同志。

  三、组织要求和会议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后勤行业组织负责组织当地高校和食堂经营企业,对学校食堂2012年下半年及2013年上半年米、面、油、蛋、禽、蔬菜等物资需求的品种和数量进行统计,准备订单。

  农业行政部门、供销合作社负责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农产品流通企业,准备所能提供的米、面、油、蛋、禽、蔬菜等产品,以及相关宣传材料。  

  商务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鼓励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相关企业以及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参会。

  参会各方就采购或合作意向进行洽谈、签约。洽谈会期间召开由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特邀企业参加的“农校对接”工作交流研讨会。

  四、其他

  1.请各地教育、农业、商务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充分重视此次洽谈会,积极做好组织工作,并以省(区、市)为单位,将会议回执于2012年6月25日前反馈会议承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

  2.推荐的农业合作社不超过100家,6月15日前确定名单,免收展位费。

  3.相关未尽事宜待下发补充文件另行通知。同时可登录中国农校对接服务网查询:http://www.nxdjfuw.org.cn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王晴 张宪涛 电话/传真:010-66096235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后勤管理分会

  张伟超 尹晓 电话:010-82503279 82503289

        传真:010-82503279

  中国农校对接服务网

  王文 戴正凤 电话:010-62512437

  附件:第三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参会回执.doc

教育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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