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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县城新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示

发布日期:2012-07-31    浏览次数: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宁夏盐池县城新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对“宁夏盐池县城新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工程”通过来信、来电的方式提出具体意见。

  一、项目概述

  ⑴项目名称:宁夏盐池县城新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工程;

  ⑵建设单位:盐池县供热公司;

  ⑶建设性质:盐池县城以西,规划新区范围内;

  ⑷建设规模:一台65t/h、4座换热站的土建安装;锅炉房到上述换热站的一级热力管网及其他随路敷设的热力管道的建设。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⑴施工期

  ①废水:施工废水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影响较小。

  ②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汽车、机械尾气。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降低影响;对施工机械和车辆采取进行必要的维护,不得使用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等措施,施工期废气影响较小。

  ③噪声:施工期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噪声。采取相应隔声措施,同时禁止夜间施工,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⑤生态环境:生态影响主要为造成植被破坏,施工期噪声局部少量水土流失,锅炉房占地等,本项目建成后,对厂界内进行一定的绿化,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⑵运营期

  ①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及软水装置排水,为清下水。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城市排水管网。

  ②废气: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及无组织排放粉尘,锅炉废气经过除尘脱硫设施后,除尘效率为99.5%,脱硫效率80%,经处理后烟尘、SO2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II时段标准。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声级在75~95dB(A)之间。本项目采取设备选型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对设备加装消声器、消声、隔声、科学布置设备位置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④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炉渣及灰渣,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各污染物在采取可靠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及设计方案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盐池县供热公司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953-6011851                 电子邮箱:hyx668hyx010@163.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黄石理工学院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951-5123334                 电子邮箱:nxhp002@126.com

  电子邮箱:nxhp002@126.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根据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团体、就该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

  ⑴你对该工程建设的支持态度;    ⑵该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

  ⑶问题工程建设其它方面合理性意见及建议。

  七、有效日期

  本公告发布后10日截止,公众如有意见可采用以上联系方式来电、来信或邮件及时进行反映。

盐池县供热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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