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今起改革

发布日期:2012-08-02    浏览次数:1

  7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决定自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简化出口退税凭证,实施贸易便利化与加强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方式,降低社会成本,促进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即外汇局取消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核销,改为对企业货物流、资金流实施非现场总量核查,并对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自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等。

  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改革在提升监管效率的同时降低了社会成本。对95%以上的外贸企业来说,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更加便利,贸易收付汇效率明显提高。如企业贸易收付汇无需办理核销手续,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无需频繁往返于外汇局、银行之间等;对金融机构而言,银行贸易收付汇审核所需单证及程序都大幅简化,有利于提高贸易收付汇效率,改善银行外汇业务服务水平;对监管部门而言,通过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能够对可疑、违规交易有针对性地进行核查,对违规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实现了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节约了管理成本。(记者 冯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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