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重申综合开支标准严肃财经纪律

发布日期:2012-08-09    浏览次数:2

  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外事办联合印发《关于重申综合性开支标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重申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出国费等四项综合性开支标准。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各地四项综合性开支标准在省级相应标准之内制订执行,凡现行标准超过省级标准的,要予以修订,并报省财政厅备案。综合性开支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政府部门领导离任审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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