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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1年度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财务决算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9    浏览次数:1

各课题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真实、全面、客观地掌握科技经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11年度 863计划课题财务决算报告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编报范围
    2006年至2011年度已立项下达预算,且尚未验收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及专题的课题。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2011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课题,不编报2011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2012年的决算报告中编制反映。
    二、决算编报要求
    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课题经费使用的客观反映,也是课题经费财务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各课题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年度决算编报的各项工作。
    2. 课题承担单位是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的编报主体。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要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课题承担单位应认真编写决算编制说明,全面分析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由课题第一承担单位汇总所有承担单位收支情况后填报。
    三、决算编报程序
    1.课题承担单位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填报课题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报表并编写说明,审核后上报。
    2. 课题承担单位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为课题单位填写课题任务(合同)书所用的用户名和密码。
    3.涉密课题承担单位在科技经费与资源信息网(www.nstf.org.cn)的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国家科技计划课题2011年度财务决算编报软件”。其中 “十一五”期间立项课题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十一五课题”,“十二五”期间立项课题选择“十二五课题”。
    4. 书面决算报告必须通过软件系统打印生成,保证与系统正式提交的数据完全一致。
    5. 科技部相关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分管领域课题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安排:
    2012年4月20日前,各课题承担单位将年度财务决算资料(涉密课题需一并报送电子数据)按所属领域报送我部各相关管理中心。
    2012年4月30日前,各相关管理中心将课题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一份)报送我司。
    报送地点:

 

 

 

领  域

报送地点

邮编

地址

联系电话

现代农业技术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100045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68529088

生物与医药技术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100036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D座

88225163

资源环境、海洋技术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100038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

资环:58884862

海洋:58884876

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现代交通技术

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100044

北京市三里河路1号9号楼

信息:    88361163

新材料:  68338941

先进制造:88374398

先进能源:68338933

现代交通:68319367

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

国家遥感中心

100036

北京市海淀区柳林馆南里甲8号楼西楼

6852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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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部条财司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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