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12-08-14    浏览次数:4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践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以下称《规划》)精神,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决定》和《规划》精神,作为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通知》要求,要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快监管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合理配备、不断充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量。要以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为主体、社会优质检验检测资源为补充、快速检测方法和实验室确证方法相结合,加快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合力。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许可情况。要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要认真分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及其变化规律,针对危害大、风险高的品种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对餐饮服务环节可能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要加快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通知》明确,要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紧紧抓住公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动出击,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要认真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潜规则”问题,主动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各类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依法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要求,进一步树立依法经营、安全发展、诚信自律的理念,切实依法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要全面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能力和技术装备配备标准,不断提升检验能力。要依托现有电子政务系统和业务系统等资源,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要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要建立健全监管执法队伍内部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培训管理制度。(摘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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