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后我省将不断加大专项经费投入,经过5到10年的努力,建立起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和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力争到2020年,全省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传承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日前省财政厅和省文化厅联合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规定,今后我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坚持政府主导,发挥财政、文化等部门的优势,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按照《意见》规定,为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省级财政将从2012年起,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用于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增长水平逐年增加;各市(州)、县(区)也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并创新投入方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研究制定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优惠政策,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金投入机制。(甘肃日报 记者卢吉平 牛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