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要求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2-08-14    浏览次数:4

  8月1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的意见》。《意见》指出,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学生食用营养餐后引发集体身体不适事件的,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在2小时内向上汇报。(西部商报 记者金奉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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