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明确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范围

发布日期:2012-08-15    浏览次数:1

  规定专门面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面向企业和个人普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五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为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今后,凡是申请新设立的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收费标准的确定,将由现行的省财政、物价部门审批调整为省政府审批或报请国务院或财政部审批,以从根本上提高执收部门的收费门槛,维护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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