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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评价结论公示

发布日期:2012-05-22    浏览次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书评价结论”的具体意见来信、来电。

  一、建设项目概况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是以甲醇为原料,通过甲醇制丙烯(MTP)工艺将甲醇转化为烯烃、最终聚合得到产品聚丙烯。2010年7月,中国寰球工程公司编制完成了《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关于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宁环函[2010]84号)批复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规定的内容在拟定地点建设。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工程设计阶段。

  由于在可研阶段项目各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报价资料太浅,所提供的工艺和公用工程消耗数据不全面或者不确定,仅能满足可研阶段对工艺技术及配套设施的选择要求。随着项目的深入开展,项目业主经与专利商进行详细的技术交流、谈判和论证后,明确了各生产装置的专利商和工艺技术,并考虑到为提高项目实施后长周期生产的安全性,增强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项目业主根据各专利商提供的较详细的资料,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进行了局部调整和修改,如增加PP仓库;自备热电站由原可研阶段的3台260t/h(2开1备)循环流化床锅炉调整为4台280t/h(3开1备)循环流化床锅炉,相应的脱硫工艺由炉内加石灰石脱硫改为炉内脱硫 炉后烟气氨法脱硫工艺,新建脱硝装置;此外循环水场、脱盐水站等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的规模及工艺也进行了相应的局部调整、修改和完善。

  本次评价属于补充环评,项目变更前后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化,项目厂址仍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基地的A区内。主装置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规模无变化,公用工程中的自备热电站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内容发生变化。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污染物

  主体工程(与变更前相同):甲醇制丙烯装置主要污染源为加热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聚丙烯装置主要污染源为膜回收单元废气、挤压造粒抽真空系统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非甲烷总烃等。

  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污水生化处理还将依托煤基烯烃一期,变更后将新增加冷却水排水处理装置;罐区建设内容增加液氮罐,其它内容变化不大):主要污染源为储运单元的各转载点、污水处理站及等,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甲醇、烃类、H2S、NOX等。

  自备热电站(由于采用的高效除尘 脱硫 脱硝技术,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少):主要污染源为180m高的烟囱,主要污染为烟尘、SO2、NOX。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变更前后大气污染物变化情况见表2。

  表1                 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削减量和外排量一览表

  类别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备注

  废气

  废气量

  (万Nm3/a)

  1004837.6

  (其中工艺废气量为158960(无变化),自备热电站为845877.6(与变更前相比增加293064))

  0

  1004837.6

  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SO2

  17400(全部来自自备热电站)

  16704

  696

  NOx

  2606(其中工艺装置产生量为68.4,自备热电站2537.6)

  1776.3

  829.7

  烟尘

  185300

  185114.7

  185.3

  粉尘

  6045

  5984.55

  60.45

  CH3OH

  95.1

  5

  90.1

  烃类

  261.8

  138.3

  123.5

  表2             调整前后大气污染物变化情况一览表              单位:t/a

  污染物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减量

  原因

  SO2

  1394.4

  696

  -698.4

  提高脱硫效率

  NOx

  1450

  829.68

  -620.32

  锅炉用煤量增加,采用煤粉炉

  烟尘

  194.4

  185.28

  -9.12

  2、废水

  变更后本项目的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排放量为214m3/h(正常量),排入烯烃一期污水处理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进入煤化工园区(A区)污水处理工程;本项目生活污水30m3/h(正常量)直接排入煤化工园区(A区)污水处理工程处理。本项目第四循环水场、动力锅炉、脱盐水站排污量为477m 3/h(正常量),排入新建冷却水排污处理装置,约70%回用于各装置循环水场补水,其余反渗透浓水排入拟建的宁东基地工业园区高盐水排放处置工程晾晒场;本项目第五循环水场排污水排放量为49m 3 /h(正常量),排入煤基烯烃一期项目清净下水处理系统处理,约55%回用于煤化工园区各装置循环水场的补充水,其余反渗透浓水排入拟建的宁东基地工业园区高盐水排放处置工程晾晒场。

  煤化工园区(A区)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出水满足《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50335-2002),约 70%回用于各装置工业冷却循环水补给水,约 30% 超滤及反渗透浓水排入拟建的宁东基地工业园区高盐水排放处置工程晾晒场。

  3、固体废物

  变更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催化剂(除主体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外,将新增加自备热电站脱硝催化剂)、废保护剂(与变更前相同)、锅炉灰渣和脱硫渣(与变更前相比将会增加)、废矿物油(与变更前相同)、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危险废物送至宁夏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或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至基地史家圈台子灰渣场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全部送至银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加热炉、汽轮机及气体放空口,其声压级为90~100dB(A)。

  三、工程采用的污染控制措施

  1、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⑴工艺废气(与变更前相同)

  ①甲醇制烯烃装置

  甲醇制烯烃装置的加热炉、再生气加热炉和氮气加热炉等采用自产及煤基烯烃项目(一期)回收的燃料气,本项目的燃料气主要成份为乙烯、丙烯、甲烷、丙烷、氢气及一氧化碳,来自于煤基烯烃项目(一期)的燃料气主要为合成气(主要成份为氢气和一氧化碳),因此燃料中基本不含硫,从源头上减少上SO2排放,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以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最终各加热炉烟气经排气筒排入大气。各加热炉外排废气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

  脱甲烷塔顶物料和C2分离塔塔底物料混合后的物料,其主要组分为甲烷、乙烷、一氧化碳等,经乙烯预冷器换热回收热量后进入燃料气管网。

  装置开停车、操作不稳定及事故时排放的高、低压火炬气,主要组分为烃类、甲醇气等,分别经气液分离后排入界区外的高压火炬气总管、低压火炬气总管,送火炬系统进行燃烧处理后排入大气。

  ②聚丙烯装置

  固体添加剂系统装料时排放的废气,主要含添加剂粉尘,过滤后通过排风扇经15m排气筒排入大气。外排废气中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二级标准。

  装置设有膜回收单元,以分离、回收吹扫气中的丙烯和氮气。在分离过程中,膜系统排放的一股气体,主要组分为乙烯、丙烯、丙烷、氢气等,送低压火炬系统燃烧处理排入大气。

  在操作不稳时,粉料料仓将排放的少量废气,含聚丙烯粉尘,经过滤除尘后排入大气,采用布袋除尘,除尘效率为99%,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20mg/m3,排放速率为0.012kg/h,丙烯排放浓度为小于120mg/m3。排放速度为0.01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二级标准。

  掺混料仓排放的废气,含少量聚丙烯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后排入大气,除尘效率为99%,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50mg/m3,排放速率为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1996)二级标准。

  ③罐区

  为减少原料甲醇和副产品汽油储存的损失,甲醇和汽油储罐均采用内浮顶,可有效减少甲醇和汽油的无组织排放损失。

  中间产品乙烯、丙烯和副产品液化石油气储罐均采用压力球罐,并设有制冷系统以提供冷量,可基本不考虑物料贮存损失。

  ④运输

  本工程原料甲醇76.6万吨/年运输方式采用管道运输,可减少甲醇运输风险。管道运输不仅运输量大、连续、迅速、经济、安全、可靠、平稳以及投资少、占地少、费用低,并可实现自动控制。目前已广泛用于石油、天然气的长距离运输。管道运输可省去中转环节,缩短运输周期,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本工程外购的90.1万吨/年甲醇将通过火车槽车或公路槽车运输方式,甲醇运送至甲醇卸车站后,通过上卸式卸料鹤管密闭卸车,经管道送到新建的原料甲醇罐储存,当生产需要时再通过甲醇泵加压后送往甲醇制烯烃装置。

  甲醇制烯烃装置生产的副产品汽油和LPG外销时,汽油、LPG经泵加压后通过鹤管装车,由铁路、公路输送到用户。汽油装车拟采用顶部浸没式密闭装车方式,并按《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规定设置油气回收系统,装车过程产生的油气进入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处理后油气排放浓度不大于25g/m3,油气处理效率在95%以上。浸没式装车方式与喷溅式装车方式相比,大大降低了液流对油品液面的强烈冲击和搅拌作用,使槽车内气体空间的油气浓度长时间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只是在装车即将结束时才达到最大浓度,故而可以较好地实现降低装车损耗的目的;采用密闭装车和设置油汽回收系统,可使槽车内产生的油气通过密封盖内侧的气相出口汇集到油气管线,并输送到油气回收系统进行集中回收处理,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汽油的损耗,而且能够保障装油作业的安全,且减少污染物排放。据有关资料,每吨油品装车采用油气回收系统可回收汽油约0.43kg,按每年装汽油36.4万吨计(考虑煤基烯烃项目一期的汽油产量),则每年可回收汽油约156.5t,按每吨汽油7000元价格计,则每年可产生经济效益约110万元,可见五年内可回收油气回收装置的投资(500万元计)。LPG装车采用顶部密闭装车模式,并设气相平衡管线与LPG球罐相连,装车过程可不考虑物料损耗。

  ⑵燃料气回收系统(与变更前相同)

  本项目设有燃料气系统,对MTP工艺装置排放的具有一定热值的废气回收用作燃料气,燃料气通过静态混合器混合后进入燃料气缓冲罐。燃料气缓冲罐为各用户供应燃料气。燃料气热值在燃料气缓冲罐出口进行检测。MTP装置氧化物第一闪蒸罐闪蒸汽、脱甲烷塔顶组分和C2分离塔塔底组分由于压力太低,经尾气压缩机压缩和冷却之后,通过静态混合器进入燃料气总管。燃料气用户主要有MTP装置加热炉、再生气加热炉、氮气加热炉等。事故时燃料气送往火炬。具有一定热值的可燃气体的回收利用既节约能源,又保护环境,因此是合理可行的。

  ⑶火炬系统(与变更前相同)

  火炬系统是保障生产装置在开、停车或当发生事故或在正常生产中排放气体进行处理的安全措施,同时也是减轻废气环境污染的环境保护措施之一。

  本项目根据工艺特点及排放介质特性,将火炬系统分为高压火炬和低压火炬。火炬系统处理能力根据所有工艺装置在各种工况下的最大排放量进行设计,具体见表8.1-1。火炬系统主要包括收集总管、分离罐、分子封、燃料气系统、点火系统、火炬架、火炬头等。火炬系统设有地面点火系统和高空点火系统两套可靠的点火设施,确保在不同气象条件下均能及时点燃火炬。

  ⑷甲醇回收设施(新增)

  甲醇罐区新增甲醇回收设施,甲醇卸车母管上部设有呼吸阀及氮气保护,并联通甲醇气回收设施,在甲醇卸车时用来回收排出的含甲醇气体,防止大气污染。

  ⑸自备热电站(有变化)

  变更后自备热电站采用炉内加石灰石脱硫 炉后液氨脱硫。脱硫效率由变更前的85%提高到96%;脱硝由变更前的预留位置改为SCR SNCR技术,脱硝效率为70%;除尘由变更前的布袋除尘改为电袋除尘,除尘效率由变更前的99.7%提高到99.9%,采取上述措施后,自备热电站烟气可以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的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本工程依据各类污水的水质特征,实施统筹的水务管理,尽可能做到一水多用和回收利用,节约用水。

  本项目遵循“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生产污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雨水及清净下水系统。生产污水系统用于收集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和污染区初期污染雨水。

  PP、MTP、动力站生产废水及初期污染雨水送烯烃一期污水处理场处理;生活污水直接进入煤化工A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除盐水站、动力站锅炉定排、第四循环水场排污送新建冷却水排污处理装置处理后部分回用;第五循环水场排污进入烯烃一期清净下水系统;浓盐水排入拟建宁东基地高盐水排放处置工程处理。

  3、噪声

  ⑴对声源进行控制,在设备选型、订货时,向厂家提出对设备的噪声要求,同类设备优先选择噪声较低的设备,当某些设备达不到要求时,应采取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

  ⑵在锅炉排汽口安装高效排汽消声器,将排汽噪声控制在110dB(A)以下。另外,自备热电站运行中加强管理,尽可能减少锅炉排汽次数,在不得不排汽时要尽量避免夜间排汽,以减少排汽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⑶在送风机吸风口、空压机送风口等处安装消声器,以减少空气动力性噪声。

  ⑷在管道设计中,注意防振、防冲击,以减轻振动噪声。风管及流体输送应注意改善其流场状况,减少空气动力性噪声。

  ⑸在厂区总体布置中统筹规划,合理布置。将高噪声车间布置在远离对噪声敏感的区域处;在厂房建筑设计中,尽量使工作和休息场所远离强噪声源,并设置必要的值班室,对工作人员进行噪声防护隔离。

  ⑹集中控制室设双层门窗,并选用吸声性能较好的墙面材料,屋顶可设吸声吊顶。在结构设计中采用减振平顶,减振内壁和减振地板等,使室内噪声降至60dB(A)以下。

  ⑺加强绿化,在道路两旁,尽可能多种植乔灌木,利用植物的减噪作用降低噪声水平。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送至宁夏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安全处置或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综合利用的前提下送至基地史家圈台子灰渣场。

  四、环境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的结果表明,脱硫、脱硝系统的环境风险水平低于同类项目的总体水平,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建议将达到和超过氨的LC50及IDLH浓度值的范围作为环境风险防范区,该范围内人群应作为事故状态下紧急隔离与撤离目标,且在该区域内不宜新建居民点等人口密集场所。项目建设应认真贯彻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标准,切实履行各自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凡新建、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申报和批准的,严禁从事化学危险物品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消除事故隐患工作要充分依靠和发挥各级化学事故应急求援组织等技术力量的作用。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认真落实变更前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环境管理、确保项目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转,主要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同时变更后本项目采取了更高效的治理措施(主要是自备热电站),从而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因此变更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与变更前相比将有不同程度的减小,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鲍建勇     电    话:0951-6975671

  电子邮件:baojianyong@sncpp.com

  环评单位:中国寰环工程公司

  联 系 人:李  晖          电    话:010-6445757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7号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安全环保中心

  邮编:100028;            传    真:010-58676633;

  电子邮件:h2397lh@cnpn.com.cn

  七、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31日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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