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08-21    浏览次数:6

  办法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安排的、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扶贫”支出功能科目的,以改善农村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帮助农村扶贫对象发展生产、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收入水平为目的,支持我省欠发达地区和其他享受欠发达地区政策的区域进行扶贫开发的专项资金。省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因素法进行分配,将立项审批权下放至县,增强市县统筹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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