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高函【2012】25号
各国家大学科技园:
根据《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价指导意见》(国科办高字[2010]69号)和《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28号)文件规定,科技部和教育部开展了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价工作,并公布了评价结果。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科技部高新司、教育部科技司将召开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价工作座谈会。按照所在区域,85家国家大学科技园分为北方片区和南方片区分别召开座谈会。现将南方片区座谈会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对评价工作进行总结,探讨先进的经验和做法,部署国家大学科技园下一步工作重点。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4月25日,会期一天,4月24日报到。
2.地点:南昌大学科技园1号楼二楼多功能会议室(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区高新大道589号)。
三、参会人员
南方片区各国家大学科技园负责同志1人(名单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报到(住宿)地址:南昌园中源大酒店(江西南昌高开发区火炬大街539号,电话:0791-88863333),已预留房间,食宿费用自理。
2.请于4月22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2)反馈至科技部高新司。
五、联系方式
科技部高新司:电话:李蕾、刘志春,010-58881560、1566。
传真:010-58881560。
教育部科技司:电话:谭华、舒华,010-66097937。
南昌大学科技园:电话:魏玮,13803507992。
特此通知。
附件:1.南方片区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价工作座谈会参会名单
2.参会回执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南方片区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价工作座谈会参会名单
1.复旦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3.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4.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5.四川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6.同济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7.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8.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9.南昌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10.华南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11.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12.武汉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13.苏州纳米技术国家大学科技园
14.常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
15.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园
16.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
17.南京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18.南京大学-鼓楼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
19.镇江国家大学科技园
20.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1.深圳虚拟大学园国家大学科技园
22.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3.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4.中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5.湖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6.上海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7.昆明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8.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
29.宁波市国家大学科技园
30.江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31.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32.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
33.上海电力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
3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35.东华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36.华东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37.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38.东湖高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
39.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40.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41.重庆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42.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
43.云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
44.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