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2013—2015年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我省将通过实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解决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薄弱的突出问题,提高移民收入,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
本次规划范围为我省行政区内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移民村,涉及14个市州、55个县市区、203个乡镇的669个村,涉及大中型水库移民23.1万人。各地编制规划之前要进行一次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登记结果作为规划依据。本次规划期为2013年~2015年。规划项目的选择要围绕解决移民基本口粮田及水利设施建设,移民村饮水安全、沼气、交通、供电、通信广播等设施建设,移民村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建设,移民劳动力技能培训,移民村种植业、养殖业等生产开发建设方面的困难。经测算,规划投资按每个大中型水库移民每年600元控制,规划总投资按4.2亿元控制。各市州、县市区按当地移民人数和人均投资标准编制规划。
省级有关部门在编制农村水利、交通、危房改造、技术培训、文化和卫生设施、沼气和农电建设等发展规划时要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着力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问题,努力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落后面貌。(西部商报 记者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