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消费者都有过这样的困扰:快过期的食品“藏身”于普通商品中,购买时稍不留神就会被当做普通商品买回去。针对这一问题,甘肃省近日出台规定,要求食品批零兼营户、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示范店必须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以方便消费者区分购买。
为规避临近保质期食品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甘肃省工商局近日发出《关于加强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食品批零兼营户、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示范店必须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有条件的其他食品经营者也应积极主动地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相对集中陈列销售,在醒目位置明示“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并设置“本区域食品为临近保质期食品,购买后请在保质期内食用”的提示牌。设置专区或专柜应根据食品特性和贮存条件分类设置,并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在未设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专柜或在专区、专柜外待售的临近保质期食品,应在包装上加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加贴的标签不得覆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据了解,甘肃要求,在2012年年底前,全省所有食品批零兼营户、商场、超市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必须全面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分区销售的管理措施,并力争在明年年底实现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措施全覆盖。(摘自新华网 记者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