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安排15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发展学前教育

发布日期:2012-08-31    浏览次数:4

  为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中央财政于近期下达2012年专项资金156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三类学前教育项目:一是校舍改建类项目,主要内容是支持中西部地区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和支持农村中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中央财政按一定标准和比例安排建设补助资金106亿元;二是综合奖补类项目,主要内容是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鼓励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工作情况安排奖补资金42亿元;三是幼儿资助类项目,即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中央财政根据各地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和实施效果等情况,安排奖补资金8亿元。此外,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项目已在辽宁、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等5个省10个县开始试点实施,幼师培训计划已经纳入“国培计划”统筹实施。至此,连同2011年下达的资金,中央财政已经累计安排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53亿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财政部会同教育部于2011年印发了《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明确了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基本原则,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地方为主,中央奖补;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立足长远,创新机制”。同时决定从2011年起,中央财政通过支持校舍改建类、综合奖补类、幼师培训类、幼儿资助类等4大类7个重点项目,支持和引导地方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有效破解“入园难”问题。(摘自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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