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

发布日期:2012-09-01    浏览次数:3

  根据中国政府网8月31日发布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我国教育督导体制,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

  根据通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国家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审议国家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国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国家督学;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委员会主任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担任,副主任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国务院副秘书长江小涓担任。委员包括: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科技部副部长陈小娅、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监察部副部长王伟、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卫生部副部长刘谦、审计署副审计长侯凯。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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