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专项清理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12-11-21    浏览次数:2

省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省纪委等7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陕纪发〔2012〕8号)要求,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在厅直属系统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自2012年8月20日至11月10日,利用近3个月时间,分教育动员、自查自纠、公开公示、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对厅机关和13个直属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进行了专项核查,没有发现“吃空饷”人员,收到了较好效果。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重视。接到省纪委等7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后,厅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厅长何发理任组长、驻厅纪检组长刘文亮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人事处处长刘晓霞、规划财务处处长严秉勤、监察室主任权悦安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按照分工,人事处负责清理机关和核实各单位编制及现有财政供养人员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规划财务处根据财政供养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工资,并办理相关手续;监察室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对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直属各单位也要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为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为专项清理工作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组织严密。专项清理工作展开后,各处室、直属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查自纠中,严格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按照“五查三对照”要求,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对照,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将财政供养人员名单采取公示栏公示、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通报自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严格核实。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抽查、重点检查等形式,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注重实效。厅党组把这次专项清理工作与今年开展的“制度月”、“廉政教育月”和“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达到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长效机制,规范了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动态管理制度,按季度更新人员信息、在岗人数,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空编数量及减员情况。建立了监督举报制度,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举报邮箱,注重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研判和处置,认真调查信访举报案件,严肃处理相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存在“吃空饷”现象、清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对单位“一把手”实行问责,确保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效。

  陕西省环保厅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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