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等3部门下发通知治理违法校车

发布日期:2012-09-03    浏览次数:4

  省教育厅等3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公安部门加大对校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超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的行为。

  为确保在2012年秋季开学全面顺利实施校车安全工程,日前省教育厅等3部门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部门做好开通寄宿学生上下学周末接送班车基础数据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协调配合交通、公安部门研究制定开通学生周末接送班车实施方案,与使用校车的学校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要严厉查处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校车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超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的行为;财政部门要在县(市、区)合理确定月票价格的基础上,对运营单位提供校车服务与市场运营所产生的差价进行认真核算后,按照省、市、县3∶2∶5的比例进行补贴。

  记者还获悉,为确保校车安全管理,省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建立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包括统筹协调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协调解决校车安全管理有关重要问题,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兰州晨报 记者梁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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