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通过新农合慢病鉴定每人每月最高报二百元

发布日期:2012-09-10    浏览次数:2

  近日,牡丹江市今年新农合门诊慢病鉴定工作结束,牡丹江市区参合农民共有770人申请慢性病鉴定,其中,共有372人符合标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醒,符合慢性病标准的人员从9月1日起,可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每人每月最高可报销200元。

  今年5月,市卫生局局长张敏做客晨报“局长一线通”活动时,针对部分农民反映的今年慢性病患者何时再鉴定的问题,曾承诺会将相关鉴定时间提前2个月进行。为兑现这一承诺,市合管办将原定于今年10月开展的慢性病鉴定工作提前到8月份开展。乡镇卫生院负责慢性病上报、初审,市合管办负责聘请市级医疗专家进行鉴定,市合管办进行复审,通过近二十多天的紧张工作,目前鉴定工作已结束。

  今年鉴定的病种为以下6种: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支架术后或瓣膜置换术后)、脑血管病后遗症、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肝硬化失代偿期(含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不含酒精性肝硬化)、精神分裂症(慢性期)。

  此次牡丹江市城区参合农民共有770人申请慢性病鉴定,经鉴定,其中372人符合标准。符合慢性病标准人员从9月1日便可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政策是不设起付线,每月按就诊医药费的90%比例报销,但每人每月最高报销限额为200元,本月未使用完的不结转下月。据了解,市新农合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红旗医院、心血管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北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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