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2-09-10    浏览次数:2

  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步伐,鄂尔多斯市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现对《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详细的解读:

  问:专项基金使用和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引导激励、科学评估、择优扶持、注重实效的原则。

  问:专项资金资助的范围和重点是什么?

  答: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列入《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项目; 3、能够明显提升鄂尔多斯市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

  问:本办法所称文化产业包括哪些?

  答:本办法所称文化产业,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文化旅游服务和其他文化服务。

  问: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范围是什么?

  答:资助对象为在鄂尔多斯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创意、文化产品的研发、制作、推广销售的企业和其他法人单位。

  问:专项基金的扶持方式有哪几种?

  答:采取无偿扶持、借款、贷款贴息三种方式予以资助。

  (一)无偿扶持适用于市场前景较好、收益回报周期较长、科技含量较高,对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作用较大、启动阶段有较大困难的项目。无偿扶持每年安排的资金不超过年度专项资金总额的30%。

  (二)借款适用于市场前景较好、人才技术力量储备较强、处于提升产业层次关键阶段、资金运转有一定困难、对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有较大作用的项目。借款每年安排的资金不超过年度专项资金总额的30%。

  (三)贷款贴息适用于上一年度利用在鄂尔多斯市注册的银行(包括分支机构)发放的进行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及市场适应性较强、发展潜力较大、处于品牌建设关键阶段的项目贷款。贷款贴息每年安排的资金不超过专项资金总额的40%。

  问:哪些情况下,专项基金不予资助?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一)项目有知识产权争议的。

  (二)项目的同一个环节已经获得市其他财政性资金资助的。

  (三)申请人因其违法行为被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四)申请人在享受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规行为的,或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五)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该申请人商业信誉及经营能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

  (六)申请人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或者税务申报的。

  (七)被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定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问:项目申报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可以进行项目申报: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它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产权关系明晰,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能够对鄂尔多斯市地方税收作出贡献。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对扩大就业有较大贡献。

  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申请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申请材料应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企业效益报告,申请资助理由,申请资助方式、额度,上年度银行贷款协议、利息结算清单,还款计划以及工商注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原件等。

  问:申报程序是怎样的?

  答:在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和其它法人单位按所申报的项目行业门类向鄂尔多斯市建设文化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文艺科)提出申请。在旗区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和其它法人单位向旗区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未成立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向旗区宣传部提出申请。接收申请单位在收到申请报告后按规定时间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并提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审查意见,对于不受理的要告知理由,并退回申请材料,对受理的申请项目,汇总后按规定时间向市建设文化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问: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情况是怎样的?

  答:专项资金使用人要接受市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在市工商部门注册的专项资金使用人应于每年年终向市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报送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会计报表、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等有关材料。在旗区工商部门注册的专项资金使用人应于每年年终向旗区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和财政局报送上述材料,旗区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和财政局汇总后报送市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财政局。

  市文化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相关专家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行业和地区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和确定资助重点的依据。资助项目完成后适时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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