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低年级学生原则上就近走读上学

发布日期:2012-09-11    浏览次数:3

  根据中国政府网9月7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

  意见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根据意见,对因学校撤并不当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摘自新华社)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