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省财政厅表示,今年,财政部将辽宁省纳入全国5个种粮大户补贴试点省份,并下达补贴资金1亿元。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农委制定了《辽宁省对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
根据该方案,补贴资金将采取贴息和以奖代补方式,对辽宁省在一个县域内耕种面积达1000亩以上,且每块连片耕地面积不低于200亩的农村居民(含国有农场种粮职工,不含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及法人单位)给予补贴:一是对种粮大户生产性贷款给予贴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种粮大户的信贷投放规模,缓解种粮大户生产性贷款难问题;二是对粮食晒场建设、简易粮仓建设和国家农机补贴目录以外的烘干设备购置等设施予以补助,减少粮食损失浪费,提高种粮收入。
辽宁省是全国13个产粮大省之一,开展对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不仅能够缓解种粮大户粮食生产资金紧张以及粮食晾晒、储藏困难等问题,提高种粮收益,进一步调动种粮大户种粮积极性,还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