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

发布日期:2012-09-17    浏览次数:3

  日前,省新闻出版局向各地下发了《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就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推动我省新闻出版业繁荣发展提出了新举措。

  该实施细则中,首先放宽了民间投资发展限制,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禁止准入的领域外,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出版经营领域。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下发的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在党报党刊出版单位实行采编与经营“两分开”后,在报刊出版单位国有资本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投资参股其发行、广告等业务;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国有出版传媒上市企业在证券市场融资参与出版经营活动,鼓励国有出版传媒企业通过上市融资的方式吸收民间资本,实现对民间资本的有序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走出去”出版经营,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产品的出口业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成立版权代理等中介机构,开展版权贸易和代理业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的文化企业通过所在地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新闻出版改革和发展项目,申请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甘肃日报 记者李满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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