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意见》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

发布日期:2012-09-17    浏览次数:3

  近日,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等7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甘肃省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我省中医药服务贸易企业走出甘肃、走出国门。

  近年来,我省中医药工作发展势头良好,有效推动了全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用尽可能低的费用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意见》指出,新形势下,我省应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健全中医药服务产业体系,建立并完善中医药服务促进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发挥特色优势、实施品牌战略,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实施企业化运作,构建适合我省中医药发展特点的国际营销体系,不断提高我省中医药服务的国际影响力,为日益增长的国际医疗保健需求提供服务,有效发挥服务出口对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拉动作用。

  《意见》明确了今后我省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的重点任务,包括实施中医药服务贸易多元化战略、建设中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及对外贸易服务平台、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发挥中医药文化的先行作用、做大做强中医药养生旅游产业、开发中医药医疗器械及提供技术服务、加快培养国(境)外中医药服务贸易专业人才、建设中医药服务贸易信息和技术平台等。(甘肃日报 记者宜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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