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详解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2012-09-20    浏览次数:4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全面启动“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日前,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对此作出详细解读。

带动技术、智力、管理、信息等要素流向基层

  负责人表示,实施行动计划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出台行动计划,是人社部创新专家服务工作体制机制,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发展规划、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一项具体措施。

  ——近年来,人社部组织了一大批重点联系专家深入西部、东北等地开展智力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实施行动计划,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对于更好发挥各级各类专家作用,带动技术、智力、管理、信息等要素流向基层,对于引领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中西部地区、基层单位、中小企业等高级专家严重不足,高层次人才资源比较匮乏。实施行动计划,对畅通专家流动渠道,引导高级专家服务基层一线,提高专家资源对推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率和贡献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安排,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从2012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组织3万名左右专家到县级以下单位、广大农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逐步健全专家服务基层工作长效机制,完善专家服务基层政策措施,加强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平台建设。

  行动计划将更好服务专家、更好服务基层,通过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支持专家柔性流动,为更好发挥专家作用搭建平台,破解一批基层发展关键技术难题,培养一批基层急需紧缺人才,转化一批应用前景良好的科技成果,开展一批基层社会事业公益性活动,积极推进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专家从哪里请?需具备什么条件?

  服务基层,也有“门槛”。据悉,专家将主要从高层次人才比较集中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大中型国有企事业单位中遴选,重点是两院院士、国家特聘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回国(来华)定居专家、高层次留学人员回国人才、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等8类国家、省级重点联系专家,以及其他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负责人介绍,专家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扎实的业务能力,具有服务基层的良好意愿,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基层的工作、生活环境。专家服务基层应经单位批准,一般不影响本职工作。

  在服务基层的组织形式上,主要设计为3种:一是组织专家服务团,是指根据基层单位服务需求,组织对口专家开展的短期服务活动。二是建设专家服务基地,是指以基地为平台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合作攻关、培养人才、技术咨询等服务活动。三是对口支援服务活动,是指根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人才合作的需要,由省市人社部门协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到对口省市基层开展多种形式的短期服务。

  “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的内容丰富多样。”负责人表示,专家可围绕基层经济科技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重点科研项目等进行技术指导、决策咨询、项目合作,可围绕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行巡回讲学、专题授课、技术培训,还可组织开展支农、支教、支医、扶贫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服务活动等等。

建立专家服务基层长效机制

  “十二五”期间,人社部拟建设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200家左右;鼓励各地人社部门结合实际,建设各种类型的省级专家服务基地、专家工作站等。此外,人社部还将建立协调联动的长效运行机制,形成专家选派、管理和跟踪服务的长效机制,推动专家服务基层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据负责人介绍,为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支持专家更好地服务基层,人社部将采取6项配套保障措施:国家设立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重点资助一批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加强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建设;专家在基层领办、联办、协办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实体或合作组织等,享受优惠政策措施予以重点扶持;建立健全区域性专家交流合作机制,推进基层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人才项目交流合作;积极为专家服务基层创造良好条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摘自2012年9月19日《 人民日报 》第16版)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