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为了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关于严格大中型客货车、校车注册登记查验和检验监管工作的要求,省交警总队出台三项措施,要求交警部门从即日起对大中型客货车进行严查严管。
据了解,自即日起,新出厂注册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要严格按照工信部、公安部要求项目标准进行查验,要将限速、制动装置、座椅安全带,子午线轮胎、反光标识和尾部标志板、外观喷涂字样以及防护、灭火、安全门等安全装置、轮胎安装牢固性等安全状况作为重点进行查验。
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的查验,要严格按照公安部交管局要求查验机动车。交警部门要为执法人员配备统一的适用性强的查验工具和执法记录仪,对整个查验过程和查验项目进行监控,对重点查验项目进行拍照,对照片、视频资料必须留存两年以上。对降低标准、应检不检或者漏检的,对责任人员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要严格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的要求,强化对安检机构的监管,规范安检机构的检验行为,对检验过程视频资料和重点部位照片按要求予以保存,不得漏录漏拍,严禁删改销毁,对违规安检机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暂停其检验并进行整改或者取消检验资格。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各车管部门要严格执行今年3月1日起暂停卧铺客车注册登记的规定。(兰州日报 记者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