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介绍,实施“国家特支计划”的关键在于选准选好支持对象。“国家特支计划”要建立科学的遴选机制,在人选方面力求好中选优,制度方面力求公平公正,操作方面力求简明高效。
在遴选程序上,实行初评、复评两级评选。初评由各相关工程牵头部门设立评选平台,采取部门推荐或专家联名推荐等方式,面向各行各业开展申报工作。复评由各领域高级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选委员会,统筹全局,突出重点,对初选名单提出调整意见。在遴选标准上,注重考察入选者的能力、实绩和品行,而不简单以职称、论文取人。能力考察包括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发展潜力;实绩考察不仅看已经取得的成就,还注重对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品行考察方面,学术道德、科技精神和人文素养将被作为重要的考察内容。在评价方式上,为确保入选者业内公认、同行信服,遴选工作将按照同行评议的原则进行。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指出,“国家特支计划”是一项“含金量”较高的、由国家对国内高层次人才提供重点政策支持的计划。对入选对象,在有关部门原有支持的基础上,国家再从四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形成集成效应。
——荣誉支持。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授予“国家特殊支持人才”称号,颁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证书”。参照“青年千人计划”相关政策,青年拔尖人才不授予称号和颁发证书。
——经费支持。为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提供每人不高于100万元的特殊支持经费。青年拔尖人才通过青年英才开发计划获得中央财政较大力度专项支持,不再另外提供特殊支持经费。“国家特支计划”特殊支持经费主要是用于入选对象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培养人才和团队建设等方面支出,同时鼓励地方和用人单位配套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制定具体支持政策,鼓励有关部门参照“千人计划”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国内人才实际,为“国家特支计划”制定落实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方面的特殊政策。
——联系服务。入选“国家特支计划”的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将被纳入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范围。(摘自2012年9月24日《经济日报》第3版 记者许跃芝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