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陇南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为陇南市加快发展给予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
《意见》明确了陇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灾后经济振兴,坚持开放发展,实施转型转移,加快创新创业,推动民族民生。以深化改革开发为推动力,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促进陇南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着力提高生产生活水平,着力完善基础设施条件,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动社会事业发展,突出生态建设、改善民生、特色产业、社会事业、旅游开发五个重点,实现交通建设、工业发展、城镇建设三大突破。
《意见》提出了具体发展目标:2012至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以上,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7%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0%。到202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基本消除贫困人口,城镇化水平大幅提升,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特色优势产业形成规模,与全省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意见》指出,要着眼于全省发展大局,把陇南建成关中—天水经济区重要增长极,连通成渝、关中经济区的战略通道和桥头堡,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示范区,全国重要的有色冶金产业基地、绿色农特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重要的中药材基地、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和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意见》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衔接,帮助陇南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省发改委要会同有关单位,积极主动指导陇南落实财税、金融、投资、产业、土地等支持政策。陇南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努力推动陇南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甘肃日报 记者周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