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三部门发文要求做好节能家电推广

发布日期:2012-10-17    浏览次数:4

  记者10月16日获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联合发文,明确要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财政补贴及资金监管等政策措施,更好推进节能家电扩大推广。

  三部门指出,一方面将完善财政补贴资金预拨制度,财政补贴资金实行按旬预拨,并加快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及结算;另一方面切实采取措施,加快节能家电生产销售,包括适当简化补贴资金兑付程序,有关企业应当在销售时即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消费者,不得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后二次回商场领取补贴。同时鼓励企业积极调整生产结构。(新华社 记者韩洁 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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