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拟提高至每月735元

发布日期:2012-10-17    浏览次数:2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经省政府批准,我省拟于近期较大幅度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了解,调整前,我省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为每月505元,调整后,我省失业保险金平均水平将达到每月625元,提高了120元,提高幅度为23.7%。调整后,全省最高标准是绥芬河市,为750元/月,其次为我市市区的735元/月。

  据了解,此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将惠及全省12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预计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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