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出台优化产业布局鼓励招商引资若干政策

发布日期:2012-10-22    浏览次数:1

  市政府近日出台《哈尔滨市关于优化产业布局鼓励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政策》鼓励哈尔滨市各区、县(市)在招商引资中,对不符合本区域重点产业布局的项目跨区域异地流转,并在哈建立异地流转项目建设的利益共享机制。

  项目异地流转避免无序竞争

  《政策》鼓励和引导各区、县(市)围绕《哈尔滨市区县(市)重点产业发展及布局规划》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不符合本区域重点产业布局的项目,鼓励跨区域异地流转,即各招商主体按照《规划》要求,从本市行政区域外新引进的项目,可推荐到其他区、县(市)及开发区建设。

  据悉,此举是为统一哈尔滨市招商引资政策,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切实解决产业定位不清晰、重复建设、无序竞争、资源浪费等问题,推动重点产业集聚发展。

  建立流转项目利益共享机制

  《政策》明确,在哈建立异地流转项目建设的利益共享机制。流转项目产生的税收,各区、县(市)地方实际留成部分及流转项目实现的GDP,前5年引入方和承接方按4:6比例分成;第6到第10年,按3:7比例分成。

  另外,项目引入方和承接方在流转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涉及的实际使用外资额、国内经济合作项目资金到位额以及招商引资考核任务等指标上也可利益共享。

  《政策》还支持各区、县(市)辟建专门园区,承接符合本区域产业布局规划的异地流转项目建设。市、县(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在土地指标的分配上,依法优先安排异地流转建设项目。

  弄虚作假将行政问责

  《政策》明确,将招商引资项目异地流转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并建立全市招商引资信息共享平台。鼓励各区、县(市)及市直部门重点围绕国内国际500强企业、央企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搜集、上报招商引资信息。

  《政策》要求,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收回各项奖励和优惠政策,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问责及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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